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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含自编规划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济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结题验收管理办法》(济院政字[2009]45号)文件精神,近期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含自编规划教材立项),有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立足于我校本科教学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我校实际,进行深入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1.立足创新。申报项目必须是在本科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改革方面进行创新性研究与实践的课题。同时,项目的研究还应立足于我校实际,努力突显我校办学特色。

2.注重实践。项目要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目标,努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3.加强合作。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设主持人1人。课题组成员要团结合作,共同开展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二、立项范围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学分制实施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现主持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尚未完成以及近两年(2013年、2014年)已结项和拟结项项目主持人,不允许申报新项目;

2.近5年已做过相关内容研究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项目主持人不允许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

5.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每个成员参加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6.各教学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项目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nxyjwc@sina.com。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B202室,联系人,辛允东。

 

 

 

附件:2014年济宁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选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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