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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深化学校综合改革项目及建议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5-04-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2014年10月,学校出台了《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制定了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学生工作、联合办学工作、校园管理、校园基地设施建设与有效利用等7个三年行动计划。各部门、单位在认真学习学校综合改革意见及7个三年行动计划基础上,结合部门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学校综合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或办法。

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学校将实施学校综合改革全面深化工程,出台2015年改革台账。为科学、合理确定学校综合改革全面深化工程改革项目,现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征求项目及改革建议。

请广大教职员工本着为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研读《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材料(电子材料见学校办公室网页“各类信息”“其他”栏目),积极建言献策。所提项目及改革建议请于4月17日前反馈至发展规划处(办公楼A408,电话3196012,电子邮箱jnxyfgc@sina.com)。学校将对教职员工所提项目及改革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积极采纳。

                       

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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